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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义务范围

分类:从业心得    时间:(2015-03-31 09:54)    点击:163

  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义务范围

  一、保护监护人的人身安全:

  1、监护人的职责就是要保护被监护人的生命健康不受侵犯;

  2、抚养、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;

  3、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;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;

  4、在被监护人的权益受到侵害时,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。

  因此,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安全是监护人的法定义务和职责。

  二、对子女进行管理教育:

  1、监护人有义务对子女进行管理和教育,并对其民事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;

  2、有义务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,对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进行教育;

  3、有义务配合学校对其未成年子女进行教育、管理和保护工作;

  4、有义务教育子女不单独外出,不做有危险的活动,如游泳、滑冰、爬山等;

  5、有义务将子女的身体异常情况和不正常情绪通报学校,避免发生意外;

  6、有义务做好子女在脱离学校和家庭期间,如上学、放学路上和节假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;

  7、有义务检查子女是否带有可能造成他人危险或生命安全的物品;

  8、有义务教育子女遵守学校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,培养他们从小养成遵守纪律的良好习惯;

  9、有义务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工作,制止、纠正子女可能会引发人身伤害的想法、做法和习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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